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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上午,广东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:广东省公安厅原二级巡视员曾湘澜被“双开”。
通报显示,曾湘澜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金和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、车辆;违背组织原则,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;亦官亦商,违规经商办企业;利欲熏心,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在案件处理、职务晋升、岗位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公开履历显示,曾湘澜,男,汉族,1965年12月出生,广东翁源人,在职大学学历,1988年7月参加工作,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曾湘澜长期在广东省公安系统任职,曾任广东省公安厅副督察长兼警务督察处处长等职。2016年9月至2021年1月,曾湘澜任汕头市副市长、公安局局长,此后任广东省公安厅二级巡视员,直至去年落马。
上观新闻注意到,此前还有一个曾任汕头市副市长、公安局局长的厅官被查。2021年5月11日,广东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江楷鑫被查。公开履历显示,江楷鑫,男,1965年4月出生,汉族,广东普宁人。同样长期在广东省公安系统任职的江楷鑫,自2011年10月起任汕头市副市长、公安局局长,自2014年7月起任佛山市副市长、公安局局长,后任广东省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、副书记等职。
2021年12月10日,江楷鑫被“双开”。江楷鑫被指生活奢靡,贪图享乐,安排民营企业主租用高档寓所供其享用,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,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;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;违规从事营利活动,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,搞权色、钱色交易;甘于被“围猎”,大搞权钱交易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竞拍、项目开发、案件查处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栏目主编:张骏
文字编辑:邬林桦
本文作者:晨啸
题图来源:上观题图
图片编辑:苏唯